第50章 炮灰男配的娘(三) (3 / 5)
评甚好的摄政王。
曾经的摄政王对国事是十分敏锐的,他此行的真实目的,是义城近两年突然高产的水稻。
彭弦璋显摆了一回娘亲的花与药材,又显摆了一回他和舅舅的水稻研究团,睁大眼询问王傲隽的本事。
美大叔看上去就是个极有本事的人物。
王傲隽拿了一柄红缨枪耍了两套功夫,武得虎虎生风,英姿飒爽,美大叔身材高挑,看上去像个清瘦苍白的书生,一耍枪却非常刚劲有力,如同沙场大将点兵,气势逼人。
十七八岁的少年对武力的崇拜是非常热情的,彭弦璋学习能力强,学神级别的他,总是轻而易举地拿下所有的优,葵花让他练的基本功他也妥妥地搞定了。基本功没什么花式,此时王傲隽一手漂亮的枪法,瞬间收伏了学神,成为他的跟班小弟。
等王傲隽启程去往漠北,他身后的队伍里多了两个人。朝气蓬勃满心期待的彭弦璋,他把义城师爷的职位辞掉了,一身豪气要跟去漠北立军功,保家卫国。
其实这个年代,当兵并不是美差,拉壮丁,兵匪武夫之类的,很多言辞都是对士兵的蔑视。
一般的父母是不大愿意让儿子去军营的,葵花不是原来的黄葵花,没有那样的心思。
她对便宜儿子彭弦璋持放养态度,只要他心态积极健康,不会歪成断袖,就随他心意,让他自由自在地做他喜爱的事。
所以他要到王傲隽手下当小兵,葵花并不阻拦,反而同样谋了个大夫的职位,一起随军。王傲隽对她客客气气的,能制成麻沸散的军医,很难得。
从雨水充沛的西南到干燥的西北地区,湿润的丘陵变成平坦一望无际的绿色草原与荒漠,彭弦璋快乐地翻跟头,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能够亲身走遍大好河山,是每个人心底的野望。
战事并不多,王傲隽在边疆的名气很大,他就像一杆旗帜矗立在那里,让敌军望而却步。快准狠的作战手段让漠北的游牧民族没了脾气,原本他消失将近三个月,存粮不够的牧民蠢蠢欲动。王傲隽一回来,就都偃旗息鼓。
原剧情里,摄政王作战时大意了一回,被人下了毒,英年早逝。没有他的镇守,边疆纷乱,女主乔吟霁发明的火炮横空出世。
她庶兄凭借这等神器,打得北方各个部落哭爹喊娘,最终将他们全部收伏,把国家的版图扩大了一圈,功绩比摄政王更高。
将军战后荣归故里,十里长亭,百姓夹道欢迎,一时间风光无限。甚至被皇帝封为异姓王,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