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梅山黑社会往事 (11 / 33)
,道:“既然局长都同意了,那只能执行。”
宫建民道:“机械厂几个人还在闹吗?”
洪金明搓了搓脸,道:“今天上午胡林还在给我打电话,给我下了最后通牒,要求我们公开赔礼道歉,否则要去起诉我们。”
胡林曾是江州机械厂办公室主任,是江州机械厂有名的一支笔。他对刑警支队采集血样的做法很不满,认为刑警支队违法,三天两头到市委市政府反映,还嚷着要上访。这种棘手事向来由支队政委洪金明处理,经验是一磨二拖,最后一般是适当给些补助来结束争执。
宫建民火气腾地就上来了,道:“这是破案需要,胡林就是借机闹事,以此为要挟,解决破产后的个人问题。”
洪金明拿起放在桌上的《刑事诉讼法》,道:“胡林也有些理由,也不是完全无理取闹。我又将《刑诉法》读了一遍,按照一百三十条规定:‘为了确定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某些特征、伤害情况或者生理状态,可以对人身进行检查,可以提取指纹信息,采集血液、尿液等生物样本。犯罪嫌疑人如果拒绝检查,侦查人员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强制检查。检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或者医师执行。’后来公安部的办案规范和检察院的诉讼规则,又规定了一些细节。胡林坚持认为采血范围只能是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他本人不是被害人也不是犯罪嫌疑人,所以我们强制采血不符合法律,是违法甚至是违宪的。而事实上,我们当时进行采血前的宣传,就利用了谁不采血谁就心中有鬼这种社会舆论,才完成了对机械厂原职工的大规模采血,这对绝大多数守法公民来说确实是不尊重,还干扰了他们的正常生活。”
宫建民叹气道:“就算胡林有点小道理,也得放在抓住杀人凶手这个大道理之下,否则束手束脚,更没有手段。我继续做恶人,老洪就辛苦点,帮我打扫战场。”
洪金明道:“丁晨光主动要做胡林的思想工作,我还是婉拒了。他若是掺和进来,事情更复杂。我们还是要把侦查方向搞准,尽量缩小采血范围。我这段时间听到一个怪话,有的侦查员发牢骚,说是侯大利成为刑警指挥中心,他拍拍脑袋,想出个什么主意,重案大队侦查员就要跑断腿。一组说怪话的最多。”
宫建民笑道:“这是好事,侯大利是条鲇鱼,有他在旁边刺激我们的侦查员,才能保持活力。我在会上要专门谈一谈这个事情。”
与政委沟通以后,各大队负责人基本到齐,会议开始。
宫建民布置继续采集血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