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二十三章 偶遇全世界第二有钱的二缺王子 (3 / 9)

畜,从未去过857,堪称新时代中别人眼里的活化石,真迪奥丝。

今生又还只是个未成年,而且有限的十几年人生都被用来修炼魔法,修斯哪里见过这等景象。

托尼带他来的夜场,完全就是个消金窟啊!

型男靓女,美酒美食,在五颜六色的镭射定下扭动身躯,这都算不上小儿科。

不在贝者城,但依然能让大苹果城的夜猫子体验到各种输钱的“娱乐游戏”,修斯也不知道,这里合法还是不合法的。

这一瞬间,修斯觉得是自己误会了之前那位为吸血鬼提供血食被剥皮萱草的夜店老板了,按道理来讲,托尼能来的地方,可不是什么下三滥的场子,但这里依旧随处可见嗑药嗨高了的快活客。

真不愧是资本的天堂,灯塔国什么样的景象都能见到,这些对修斯冲击力很大的事情,对灯塔国民众来说,简直司空见惯。

反倒应该说,托尼从小就喜欢在这种地方厮混,却没有染上其他毛病,只是单纯的好Se简直就是个奇迹,要说还真的归功于玛利亚的教育。

……

一路走来,尽管修斯外表看起来很成熟,衣着也很有品味,却依旧被人看出了破绽。

这无关其他,关键是他整个人显现出来的风格不对劲,甚至可以说与周遭的环境格格不入,犹如一朵青莲插进淤泥里。

厚实的淤泥连清水都能污染的浑浊不堪,却唯独无法污染一朵青莲。

因此,修斯怎么看,都不像是一个经常在夜店厮混的人,于是,他就像一个误入狼窝的小羊羔。

刚一进来,就被不少“环保人士”给盯上了。对那些常客来说,仅用眼角的余光一瞟,就知道这个冷峻的“青年”是个雏。

当即,一连几个场子里,都是长长的舌头舔过干燥的红唇,一群夜店女猎手仿佛受到了某种信号,全部化身饥饿狼人。

就算她们发现修斯身边的托尼·斯塔克也无法打消她们的念头,反倒更加激发出她们的斗志。

托尼·史塔克是谁?

那可是大名鼎鼎的夜店王子,霍华德·风流王·斯塔克的接班人,能跟托尼一起出来混夜场的人,还能是个纯情之人?

就算之前是,以后还能是?

在夜场的男人眼中,修斯看起来格外俊冷,但说不定是因为没什么经验所以故作矜持装出来的呢?

再说,就算修斯真是一个里表如一的冷俊美男,对这些夜场女猎手·环保人士·共享汽车不屑一顾,那也无所谓。

有难度,才有挑战,有挑战,才有成就感。

征服一个难搞的男人,不比今晚随便跟一个陌生男人在不知道哪里滚一回床单,更令人兴奋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