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18.us 順手救動物,只花三分鐘 (3 / 6)
對動物的關懷,我真的很感激
農委會畜牧處長於12/26修法時說,今年家犬植晶片率高達77%,那是藐視國會,欺騙立委。農委會每兩年用電訪埔查全國家犬總數,去年已調查過,今年沒調查,既然沒調查,怎麼知道全國家犬總數?不知道家犬總數,又怎麼知道家犬植晶片率(全國植晶片家犬數/全國家犬總數)。
畜牧處長當天又說,台灣流浪狗總數從民國88年66萬隻降到民國98年8萬4891隻。這又是藐視國會,欺騙立委。
如果民國98年全國只剩8萬4891隻流浪狗,那麼該年全國共捕抓15萬9763隻狗,那多出來的7萬4872隻狗是從哪裡抓來的?既然民國98年全台灣只剩下8萬4891隻那麼從民國98年到100年,三年總共捕抓40萬5159隻犬隻進收容所,怎麼還抓不完?多抓的32萬268隻狗是哪來的?
官員藐視國會,欺騙立委,企圖假造政績,請委員明察。
【版本四】
敬愛的立委,您對動物的關懷,我真的很感激
請您支持增訂「捕捉貓狗」門檻,首先要向您解釋一下,增訂「捕捉貓狗」門檻,不是說不能捕犬,而是要求精準捕犬。當前捕犬,抓得到的都是老弱病殘、幼犬、親人的狗。兇惡的狗幾乎抓不到。結果是,兇惡狗抓不到,不能保護民眾,抓一堆老弱病殘、幼犬、親人的狗,又違反動保精神。既保護不了人,幼保護不了狗。
在英國,捕犬是由管制員執行,管制員必須評估犬隻有沒必要捕捉。當然,英國流浪動物不多,因此,管制員只有300多名。
而捕犬門檻,通報者必須指出是哪隻狗有問題,經由專家評估,確定有捕捉隔離需要,才能捕捉。只有精準捕捉問題犬,才能保護民眾,保護貓狗。
【版本五】
敬愛的立委,您對動物的關懷,我真的很感激
請您支持tnr法制化,在此想解釋一下對tnr的幾種質疑。
通常對tnr的質疑有幾種:
1.有沒有效。
2.絕育也很殘忍。
4.成本是否太高?政府是否要花大錢?
3.會製造困擾民眾的社會成本。
首先,tnr有沒有效,與源頭控管棄犬有關,這已談過,就不再說。其次,有人認為tnr的速度比不上浪貓犬繁殖的速度。事實上,浪貓犬繁殖的速度經常被誇大,剛出生的幼貓犬存活率並不高。但必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