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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案子在一天之内一起找上门来。
既然从犯罪动机上找不到突破口,他就只有从犯罪过程入手了。两个小区之间的距离是十公里,步行需要接近一个半小时,再加上他上下楼爬楼和作案的时间,前后加起来至少需要两个小时。
他出现在小男孩家是晚上十一点,警察接到报案是晚上十二点半,比预计的时间短了半个小时。爬楼和作案的时间基本是固定的,就算节省也不可能差出半个小时来,所以这少了的半个小时,张志觉得只能在去另一个小区的路上做文章——他很有可能是乘车去的。
凌晨车不好打,所以最有可能就是他是开着车来的,下楼以后可以直接上车去往下一个目的地。
这样一来张志就只能用最笨,但却是最有效的办法——去查路口的监控视频,只要他那天晚上开车了,就一定会在监控里留下痕迹。(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