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3 / 5)
亡。”
“还有,你们看这儿。”
允婕伸手把二号男性的头微微偏转,露出他脸颊上粘着的一块白色膏状物,里面还夹杂着血丝,已经呈半凝固状。
“这是什么?”
胡穆凑近仔细看了看,没认出是什么东西。
“这是人的脑组织,粘在犯罪嫌疑人的手套上,在他掐住被害人的时候又粘在了被害人脸上。”
一听是人脑子胡穆直咧嘴,赶紧直起身退后了一步,
“根据现场死者的情况,这块脑组织只有可能是一号男性的,由此我们可以推断出,邢肖死在他岳父岳母之前。”
“我一开始看到客厅里的情况,曾经怀疑犯罪嫌疑人是在吸毒状态下作案的,但是这个发现推翻了我之前的猜测。因为这三具尸体的死亡时间基本相同,但是客卧的现场非常干净,死者身上也没有任何多余的伤害,不像一个吸过毒神志不清醒的人做的,所以我认为犯罪嫌疑人不是个瘾君子。”
张志俯下身用手摸了一下死者的颈椎,断得非常干净利落,说明用力很猛而且毫不迟疑,他就是奔着杀人来的。
“作案时清醒只能证明他当时没吸毒,但他还是有可能是个瘾君子啊。”
胡穆觉得允婕的推断前因后果有问题,完全是不相关的。
“如果他当时没吸毒,以一个瘾君子的身体条件,是不可能有力气在砸了二十几下以后,还能轻松拧断一个人的脖子的,他的体力不行。”
张志经验丰富,一下就抓住了问题的关键。他熟悉搏击技术,知道要拧断一个人的脖子不仅需要技巧,还需要不小的力量。而空挥高尔夫球杆二十几下也会让人双臂酸软,更不要说用它来杀人了。所以一个人必须要有足够好的体力,才能连续做这两件事。
“有没有可能是两个人作案?”
王仪飞不知道什么时候也上来了,听见张志的话就插了一句。
“目前我们只在现场发现了一个人的痕迹,现场的鞋印也只有一种。”
允婕后退一步,从另一名法医手中接过相机,给桌角上的血迹和二号女性后脑的伤口拍照。
张志转过身和胡穆、王仪飞两人一起来到主卧。主卧的床紧靠窗台,在床边有一具女尸,面朝下呈俯卧状,脖子上套着一条领带,床上是一个只有几个月大的婴儿。
“妈的,连孩子都不放过!”
胡穆狠狠的骂了一句。
张志蹲下身查看趴在地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