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8章 新帝国(4) (4 / 6)
责刑狱治安征敛赋役;另一方面要“宣扬德化劝课农桑”‘务知百姓之疾苦”因此《册府元龟》卷皖《栓选部;考裸》说:殊功异行及祥瑞灾蝗、户口赋役增减当界丰俭盗贼多少”就是吏部考核州小县官吏政绩的标准。各州县每年造一次计帐向尚书省报告户口及明年所征的课役。相关文献记载。各州县必须把每年征税的数目‘书于县门小村坊与众知之”所以。州县官员的选任。得人与否。对封建政权的稳固关系甚大。
唐自太宗开始就很重视地方吏治。据《贞观政要》卷3记载他曾说自己“居深宫之中视听不能及远所委者惟都督、刺史此辈实理乱所系尤须得人。”
他亲自过问刺史的选用并把各地都督、刺史的名字写在屏风上凡作善事”的就在其名下记上一笔。
贞观八年(公元腆年)又派李靖等b人为诸道黜涉大使到各地巡查。升迁廉吏惩罚贪官问民间疾苦。州府的判司及县的薄二尉。
虽然职位不高但一般也走进士及第后的起家之官若上有官员提携下有州县推荐几经迁转就可能入朝为郎官小御史甚至可以外派为州刺史直至藩帅所以唐代一此高级文职人员大多在基层担任过这类职务。
唐代都或陪都所在地有“府”的建制。玄宗开元元年(公元引3年)改雍州为京兆府洛州为河南府。并州为太原府长官称‘牧”由亲王挂名遥领实际主持府政的是“尹“。如上都京兆尹、东都河南尹、北都太原尹。后来又6续。几翔、成都、河中、江陵小兴元、兴德等府。也都有‘尹”
但已不置挂名的“牧”府尹之下有少尹、录事参军事以及六曹参军事其职掌同于州诸官只是品秩略高而已。若皇帝不在京城则置留守官多由府尹或临时指定大臣兼任。
由于唐高宗小武后时多居东都洛阳玄宗以后诸帝虽然都居住长安(除短期避乱外)但洛阳原来那一套略同于长安的职官建置并没有省去。凡在那里任职的。叫做分司东都。或称为分司这些官员都由东都留守总之。分司各官署往往空存其名。于是朝廷常以贬降或闲废的官员安置在此。这里的官员一般是除按期拜表行香外只领俸而不任事。只有分司御史还可以稍为行使职权口除分司官外还有王傅一官。也是养老的。因为唐代亲王虽有额定的官属而亲王并不出阁。
名为王傅。官居三品实际连王的面前没有见到过。
唐代大官犯了公罪多半是贬到远方作州县以下的官称为左降官。这种官只有官名。没有任职。名为员外置同正员其实只能领少数的生活费而已。但由于大赦频繁每经一次大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