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3、 (2 / 5)

披风拿着大锤子的雷神托尔。”

尤妮丝:“……”

一百多年后的世界……好像有点不太科学。

“你连北欧神o都见到了,却不相信我是吸血鬼。”尤妮丝一脸不解。

“吸血鬼不都是白天睡觉,晚上出没,碰见日光就要变成灰烬吗?”汉娜说,“而且斯泰尔斯小姐美得像一个天使!”

又来了,又是天使,作为活了三千年的吸血鬼,这真的是奇耻大辱,耶稣都还比她小一千岁呢!

谁说的吸血鬼碰见日光就要变成灰烬?她记得她没有在日记里胡编这么一条啊。

尤妮丝摇了摇头,然后听见了一声短促而调皮的电子铃声,她拿起手机一看,是收到了娜塔莎的回信。

“尤妮丝你居然这么快就学会了使用手机?史蒂夫当时花了整整一个星期!”

“那是。”尤妮丝回复得很慢,但她性子并不急躁,一边在屏幕里找出字母拼出单词,一边笑,“看来我比美国队长更能适应这个世界。”

没过多久,娜塔莎就回复了:“你从哪里拿来的手机?”

“美国队长的,他好像出任务从不带手机,弗瑞也说老年人的手机一般都没有什么秘密,我可以放心使用。”

“……”娜塔莎快速回复,“好吧,确实非常有道理,我们的任务已经完成了,马上就回来,手机好玩吗?”

尤妮丝顿了顿,回复道:“真好玩。”

确确实实好玩。

她选择绝食自杀的那个年代,正是南北战争打得最火热的时候,布鲁克林区挤满了从海外和农村涌来的各色肤色的人,青壮年大都选择参军,只剩下女人孩子满街跑,没什么乐子,她也就待在家里,看看司各特的骑士小说,自己写写日记,给几十年前的好友罗伯特.李写写信。

为免好友询问自己二十年容颜不衰的驻颜秘方,尤妮丝已经跟他十几年没有见面了,而她在同一个地方永远待不过十年,就得搬走,免得有人疑惑她为什么从来不老,那时也是她从新奥尔良搬到纽约布鲁克林的第八年。

也许是因为时光漫长,对“活着”没什么渴望,也许是司各特的最后一本《肯纳尔沃斯堡》已经看完,暂时找不到其他,又或者干脆是因为实在不想再次搬家,所以她决定自杀。

因为三千年了,实在没什么好玩的了。

而短短一百年,好像就增添了很多很多可以找乐子的东西。

尤妮丝先上了亚马逊,买了《三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