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初步判断 (3 / 3)
礼能够想到的方法有两种。
第一种方案:团队作案,这就像是舞台上的近景魔术一样。一个人首先去引开观察者的注意,吸引注意有很多种方式,比如卡住摄像头的视角,不过这个卡住视角不能只卡一次,要在48时中换不同的人多卡几次,这样警方在侦破的时候就不会知道谁在什么时候装的炸弹了。就算是警方现在在看监控录像,也不一定能看得出到底是谁把炸弹什么时候放进了广告箱内。
第二种方案:个人作案,这个方案的话,就简单的多了,犯人只要提前48时把炸弹以上放进广告箱就可以了。因为目前视频只保留48时,多了就会被掩盖。但是这个方法存在一个问题,那就炸弹存在被提前发现的可能性。这种规模的作案,以及考虑到犯人应该是出于某种政/治诉求才进行的爆破。那么,犯人就不太可能让自己出现这种程度的风险。
综上所述,初步推断,为有组织的团队作案。
作案人员规模4-5人。
曾经有过一个理论,连环杀手会再去到现场观看情况,甚至有人会出席被害人的葬礼寻求快乐。这个理论作为定论,是不正确的,不是所有的连环杀手都一定会这么做。只有一部分会回到现场,而且回到现场的动机和理由也各不相同。
实际的情况是,有百分之三十到百分之三十五的连环杀手会作出这种事情。这个比例不高,不过也不算低了。
4-5人规模的团队作案,必然会有人会到现场。原因很简单,这种规模的案件,对团队每一个人的心理刺激都是极为严重的。每个人的心理素质是不尽相同的,一定会有人忍不住想回到现场看看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