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13章 写小说的本质 (3 / 10)

光有些痴迷。

有些曲子,总是让他听一遍就喜欢得不得了。

也许那些歌本身没什么特别的,特别的是他身边的人。

操场跑道上有穿着运动裤的男孩坚持着夜跑,也有女孩挽着闺蜜的手在散步。

“为什么非要来这里?这里有什么好玩的?”

庄晓梦耷拉着眼皮,沿着跑道慢慢走着,百无聊赖。

“欧阳瑞说操场上很好玩,新生晚会特别热闹。”

刘婷说着,走路蹦蹦跳跳,活力满满。

“我不觉得热闹有什么好的。”

庄晓梦慵懒地道,下意识地脱口而出:“热闹都是别人的,我什么也没有。”

等说完了之后,她才反应过来,这是那本《开到荼靡花事了》里男主的话。

“这是世子的话!”

刘婷笑吟吟地道。

“嗯,我挺喜欢的。”

操场上有风,庄晓梦将下巴缩在了衣领里。

她喜欢安静,一直不喜欢太热闹的地方。

“人呐,安静久了会生病了,总归是需要一点烟火气的。”

“我们又不是神仙,对吧?”

刘婷看着操场上人头攒动,心情莫名变得开朗。

庄晓梦对此不置可否,正当她走着,晚间响起了吉他声。

很好听。

或许是有些词不达意,她也不知道该怎么形容。

总之,听到那曲子的一瞬间就是觉得好听。

她抬起头,试着看向那舞台上的人。

少年的长相很干净,像是冬季了无痕迹的细雪。

声音也是干净的,平淡又略显伤感,没有用花哨的高音炫技,像是一杯清酒。

感情也恰到好处,没有用力过猛的感觉。

这个快节奏的时代,流量至上,娱乐至死。

她已经很久没听到这样的声音了。

庄晓梦就这样停了下来,没有动。

她的世界安静下来,只剩下他的歌声。

刘婷也很认真地听着,眼里像是蒙上了一层大雾。

观众席上,一对情侣正聊得亲热。

“我把眼睛蒙上,你……你可以亲我了。”

女孩子俏脸绯红,羞怯地道。

过了一会儿,见一旁的男友没有反应,于是生了闷气,打了一下他的胳膊。

“别闹,听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