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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一别两宽 (2 / 3)

中。

“乐喜外出,不知家中几乎要闹出了人命。此事,一边是妻,一边是母,手心手背都是肉,乐喜无能为力,只能请坊正主持,报上户曹,和离吧。”

说完这一席话,乐喜仿佛用尽了所有力气,靠在椅背上不再动弹。

坦白说,乐喜这个态度,出乎所有人意料。

正常人的话,多少会努力调解一下。

“不要哇。”病床上,苦贞贞哀怜地哭了起来。

“再不和离,你会被活活打死,你婆婆也会因为杀人而被处死,乐喜更是一下失去两位亲人。爱不起,就放手吧!”

范铮定下了调子。

“陆甲生,骑我的小叫驴去县衙,请户曹司户佐廖翁来办一办此事。”

按正常的流程,和离得到县衙六曹公房办理,可如今苦贞贞的身体不是极度不便么?

特事特办,衙门也没那么死板。

当然,也得看是谁出面了,换个其他坊正说这话试试?

至于说花三贯钱买小叫驴的奢侈事,范铮理直气壮。

你见过哪个朝廷官员出门全靠步行的?

轿颠不起、马车坐不起、高头大马买不起,我骑个驴总行了吧?

宝马我有不起,有个宝驴也不错。

虽然这东西脾气倔了点儿,但拉磨、代步还是可以的,还不嫌弃粗精饲料,啥都能嚼得有滋有味。

“……解怨释结,更莫相憎;一别两宽,各生欢喜。”

廖腾挥毫写着格式“放妻书”,让乐喜与苦贞贞各自摁手印,盖上户曹印章,宣告生效,樊大娘立刻吆喝一帮健壮的婆娘进来,将哀怨的苦贞贞抬回娘家了。

虽然苦贞贞表现出不舍,但摁手印的利落程度说明:老娘早就不想侍候了!

乐喜像是被抽去了脊梁骨,无力地靠在椅背上,眼如死鱼,生无可恋。

不害人,是他最大的善。

只要阿娘乐林氏活着,就不要想什么祖宗香火之类的好事了。

要不,改名叫乐妻吾吧。

乐林氏气鼓鼓的,偏偏不敢说一句话。

她这一辈子,就是儿奴,愿意为乐喜当牛做马,也执意要别人给她当牛做马,好像如此才理所当然。

乐喜的任何决定,哪怕她再不满意,也无力阻止,一如当年举债娶那个小妖精。

现在唐朝的离婚,细说下来有几种。

七出、义绝、和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