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26章 第二十四碗 (3 / 4)

半个月的药膏。”

“你爸穿粉色拖鞋?”在他印象里,似乎粉红是少女的专属。

“何止我爸,我们一家都穿粉红的,我妈粉红女郎。”所以她们家的蛋糕店取名为“粉红磨坊。”她爹当年觉得这名字颇丢人,噎在肚里很久,刚哆哆嗦嗦提意见的时候,她爹那精光小眼瞄到她娘的眉毛抖了抖,立马又把嘴里的话咽回肚子里消化了。从此以后,她家的粉红女皇掌权到现在,势力牢不可破。

听者抿嘴淡笑不语,又指了指右边那只脚,“那这只呢,这中间那个圆是怎么回事?”

傻鸡一听更得意了,献宝似的轻抬脚,得意洋洋得笑着,“这个是我后来缝上去的,你看,这么一来,多对称啊。”

朱盟憋笑点头,狭长的眼不曾离开过面前的活宝。果然一家都是怪胎,活宝就是被这样养成的。“过来吧,我带了点东西过来。”说完,打开后车盖,取出一堆东西。“我家附近有家宠物店,我买了点狗粮过来。品牌很多,我每样都买了点,应该会有狗娃特别喜欢的,你注意一点,下次容易挑选。”回头不放心得嘱咐专研狗罐头的女人,“听到了没?别以为你自己不挑食,就想当然得以为狗也不挑。”

面子上撑不过去,死鸭子嘴硬起来,“谁说我不挑食了?我谢英姿也有不爱吃的东西好不好?”

“那你说说,不爱吃什么?”朱盟边搬东西边问话,眼中满含戏谑。

“我。。。。。我。。。。”牵着狗结巴,应不下话。还真问倒她了,这好像,她什么都吃什么都爱啊。她谢英姿可以没有钱,反正年轻力壮,大不了重头再挣。但脸面是一定要的,特别是在百年一遇的冤家面前,眼珠子转了两圈后,终于想起来,“我不吃蛋糕。”她家就是开蛋糕店的,回想儿时时光,小屁孩谢英姿,总是嘴上粘着一团奶油,然后全身奶油味得跑去和男孩子打架,人称“奶油怪兽”。

只不过怪兽有一天彻底被奶油撂倒,吃得太多,拉了两天两夜的肚子,从此一切与奶油搭上边的东西,她都视之为猛兽,避之唯恐不及。

朱盟点点头,“难得还有你谢英姿放过的东西,这倒是出乎我所料。”

朱盟把所有的东西拿出放好,“东西挺多,要不我把东西再拿上去。”

“不用不用,老娘自力更生怪了。”某女豪气得甩甩手,低头拎东西准备走人,饿急了的狗则摇着尾巴等待回家。

“怎么个自力更生法?”朱盟逗狗,也不急着离开。

“我连门都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