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花心与痴心 (2 / 3)
回家?只要一结婚,从前的不算,从现在开始我每年的收入有一半在法律上就属于她,就算我藏得严实,起码明面上也得每年给她几十万,而且她万一将来想要个孩子,我能说不行吗?可我真不想再要孩子,一个女儿就足够我供奉了,这丫头连继母都不容,何况再生个弟弟或妹妹,女儿敢和我断绝关系,我何必呢?又不是没享受过天伦之乐,何苦四十多岁重新经历一遍?我最好是找个离婚有孩子的,但孩子又不跟女方。和我一起生活可以,但不能结婚。照顾照顾我的生活起居,我回来家里有个说话的人,我一个月给一万块钱柴米油盐的家用,再给五千块钱私房钱,她可以自己存起来或者给她自己的孩子,家用一万块记账,不够我再给,无所谓。将来老了是伴,有病我给看,死了我管葬,她的孩子结婚上大学我可以给个十万八万表示表示。这样的方式最适合我。虽然夏夏说可以不结婚,可她是年轻姑娘,他父母能答应吗?要是过几年我腻歪了想让她走,她能痛快地走吗?爱多深,恨多切,说不定到时候宰了我呢。所以我是坚决不能要啊,还是那句话,玩玩可以,谁也别认真,大家都是自由身,别拿爱不爱的说事。爱到最后都是赡养费啊。我现在请个保姆一个月才3000,天天换姑娘也花不了多少钱,还乐得彼此没瓜葛,多好。”
博朗的哥们儿把这个意思转达给了夏夏,夏夏才知道自己在博朗心里连十分之一都没有,只是比出台的姑娘便宜方便,谈不上爱情,仅仅是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曾经有一种有趣的说法,大概的意思是说男女之间爱的玄机,总分一直是十分,你爱他三分,他爱你七分;你爱他六分,他爱你四分;若你敢爱他十分,他也就爱你零分了。这样的说法没有科学依据,但确实又在现实里找到了一些验证的事例。当初是男方死缠烂打才求得女方同意,可是婚后男人却变成另一个人,不再殷勤地帮忙家务,也不再花样百出地讨老婆欢心,更别指望“一起去看流星雨”的浪漫。女方对男方的爱正是从少到多,越来越在意,而“得逞”且满足后的男方却反而逐渐冷淡下去了。当然这是一部分,不是所有人,总有人善于经营婚姻,得到更多的惊喜和奖励。
心理学上有著名的情色公式:性兴奋=吸引力+阻力。两性情感也有类似效应。一方投降得太早太彻底,让另一方失去了期待的焦灼忐忑,那么同时也失去了乐趣和吸引力,因为阻力是零,谁还有心情去追求、去征服、去证明呢?
花心男正是如此明目张胆地漫不经心,他暗示或明示了自己的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