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3章 岁月的伤痕 (3 / 4)

哥哥比我大3岁,当时已满15周岁,依照法律,过了14岁就要承担刑事责任,人家独生子横死街头,岂会轻饶我哥哥。

到这,可能很多人已经猜到结局了。

我12岁,无需承担刑事责任,当然是我这个“异类”来顶包,荀家人伪造现场的手段还是有的!

那天大人们对我:

“阳,教你的话你都记住了吗?别害怕,不会有事的,咱们都是一家人,你也不想看到哥哥的后半生在牢里度过对吧?”

别害怕……

我能不怕吗?

我才12岁,面对一群武装人员,面对彻夜的审讯,承受了那个年龄承受不起的压力,唯一能做的就是重复大人们教我的那句话:

“我不是故意害他……不是故意的……”

最终,我被关进了少管所,判了最重的刑,远远超出了12岁该有的惩罚!

进去前,大人们对我:

“阳,没事的,在里面一样可以上学,一样能够认识很多新朋友。”

如果用两个字来形容我当时的心情,那就是呵呵……

无奈、无助、无望的苦笑。

如果我爷爷还在世,绝对不会让我蒙受如此冤屈,以他的暴脾气,敢端着喷子到警察局里要人。

如果我外公还在世,肯定也不会让我背黑锅。

可惜前辈们都已离去,而道义并没有延续。

我身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本是同根生,却因为成长环境的不同而受到天壤之别的待遇。

在少管所里,一呆就是六年。

用我六年青春,换来哥哥一生的安宁。

用我一生的污点,换来荀千灵理直气壮的悔婚、光明正大的和我哥哥走在了一起。

……

……

18岁的天空,是那样的澄澈。

当我迈开脚步走出少管所大门的时候,心中竟然有些不舍,可我不得不离开,去夺回本该属于我的东西。

就像爷爷当年从五个人的手里夺走曲谱那样的霸道。

在门口迎接我的,是个大长腿、戴墨镜的风雅大姐姐,她倚在一辆跑车的后视镜前向我招手,say-hello!

我不太认得她。

但我知道她是我大姐,荀东兰。

大姐从就在国外念书,很少回国,我只在爷爷的葬礼上见过她一面,记忆早已模糊不清。

大姐将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