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53章 山祸(二) (4 / 5)

太平,连续几年车祸不断,连老百姓都觉得邪乎,你敢一定与刚才的妖怪无关?如果世界真那么和谐美满,要你这所谓的“执法者”又有何用?”,任哲算是看出来了,吕钟虽然有些本事,但毕竟是人,与那种超自然力量还是实力相差悬殊,所以他高深莫测找了一大堆托词,总结起来就两字——吹牛逼。

这一次吕钟读到了他的心思却没有生气,他迈着碎步佝偻起身子,脚下的石子被鞋子研磨出一阵杂乱的摩擦声,正如他此刻的心绪。

其实任哲的话一语中的,早在红果子井的时候吕钟就觉得那起车祸来得蹊跷,女人一条腿被生生撕扯下来抛了老远,但现场却不见一滴血,出现这种情形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在断肢的时候女人已经死了,而且不是刚刚死亡。至于死亡的时间其实也很好推断,从女尸裸露的皮肤还没有形成尸斑可以看出不会超过半个时,以车的损毁程度大概能判断车速。车应该开着定速巡航,而女人应该就是死在从饮马河到红果子井一段。加上刚才碰到的狐狸赶尸,吕钟已经基本确定这是一起妖怪害人的事件。

让吕钟为难的是,妖怪害人也分不同情况,一种是顺其自然,就是天道已经设定好了女人应该死在这,成为狐狸化形的模具,而狐狸也感应到了上天的安排,准时到这儿来“取货”——这一类就像是生老病死瓜熟蒂一样无可厚非;而另一类就是孽畜胆大妄为,自作主张攫取人命——这一类就像是果子还没有成熟,嘴馋的孩子迫不及待一棍子敲下来偷吃,这当然是无知的表现,因为不光这颗果子并不好吃,弄不好还要被大人拉过去揍上一顿。这顿揍,对于包括妖在内的很多东西而言叫作天谴,或者叫劫,这个挨揍的过程便是渡劫。渡过了,然后大人心一软念及都是自己的孩子,大手一挥饶恕了,兴许打一棒子还会给颗枣;失败了,然后……就没有然后了。所以像这种偷吃禁果的事再牛掰的妖都会三思而后动,一般并不会让人太操心。

听出租车司机的描述这一带经常有人车祸殒命,频率有点高,听起来并不像自然事件。如果真的是妖怪所为,它们要那么多人皮干什么?须知每个妖都只有一次化形的机会。难不成这片风水太好妖精组团得道?如若不然,那便是妖怪有组织犯罪了。吕钟的难处就在于,他虽嘴上跟任哲山里的妖纯属野生不识体统,但心底里清楚,那狐狸冲着他们暗送秋波时早已将他看了个通透,就如他看人家是一样的,况且这是人家的地盘,即便自己真有日天的本事,也抵不住对方妖多势众,再强的高手也架不住群殴啊!所以他由此断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