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3章 初识 (6 / 7)

书,是此刻唯一能让他平静的办法。

台灯整整亮了一夜。

破晓的时候,手机响了。

李毓秀的信息回过来了。

“对不起,上班不让拿手机,刚下班。”

任哲盯着手机,带着红血丝的眼睛里有了笑意。

“吃完再去睡吧。”他回道。

起床,冲澡,出门,一气呵成。

任哲兴奋的像只没头的苍蝇。

李毓秀在公寓大门口的店前面等他。

他出现的时候,她干涩的眼睛里闪过一丝笑意。

米粥和包子,清淡而不腻。

李毓秀还是在问昨天的那个问题。

“你为什么随口就能叫出我的名字呢。”

“我的时候家里养过一条狼狗。”

“有联系吗?”

“狗的名字就叫秀秀。”

任哲爽朗的笑。

李毓秀看着他,金色的阳光洒在他棱角分明的脸上。

熠熠生辉。

半晌,李毓秀才反应过来。

“你好坏~”她娇嗔。

任哲笑地更大声了。

他本来有很多问题想问问李毓秀。

但一见到李毓秀,他又觉得问她这些问题有点唐突。

李毓秀似乎能感受到他的疑问。

她主动跟他交待。

她上班的地方叫遇见。

是一家格调很高的酒吧。

这个任哲听同学起过。

但听着名字,任哲觉得它还有弦外之音。

的确也是如此。

李毓秀,格调高某种程度只能代表消费高。

把一些收入较低的群体挡在门外。

但至于人的素质,并不一定。

好在她只负责收银,并不经常受到骚扰。

不经常的意思是,偶尔也会,尤其是晚上。

但夜班工资要比白班高一些。

一般情况下,她有足够的经验应付那些蠢蠢欲动的心。

她总是笑靥如花面对每一个善意或怀揣恶意的眼睛。

李毓秀每天早上睡觉,中午起床,下午就窝在自己那个七八平米的屋里,看书,或者干点别的。

下午五点半晚餐,晚上六点半上班。

李毓秀的坦诚的解释,让任哲心里很舒服。

出淤泥而不染,这是何其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