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示敌以弱 (2 / 4)
一人守在门口,一人把我推了进去。
里面有不少人,其中之一,正是刚才见过面的老男人。
所谓的大人物,原来是他。
“臭子,竟然坏我的好事,喜欢出头是吧,今儿我就让你好好出头,吧,断手还是断脚,免费送你一只鬼器。”
老男人仗着人多,摆明了要我好看,我自然不是吃素的,只是他身边的男子看上去不好惹。
除了刚才见过的金先生,老男人旁边还有个矮个子。
看上去三十来岁,尖嘴猴腮,很阴沉,十指的指甲又黑又长,浑身上下散发出一股异族的臭味。
堂哥兴邦城又名妖怪城,并非空穴来风,那人八成是妖。
示敌以弱,出其不意,攻其不备,这是糟老头的哲学之一。
他临敌对战,如果摸不清底细,不妨装怂。
有的人好面子,觉得丢脸,但生死之间,丢一会脸又何妨,不择手段取得胜利,才是王道。
我双腿一软,哭丧着脸,一副吓坏了的表情。
真的,奥斯卡欠我一个金人,就我这个演技,来就来,连糟老头都过我是戏精附体。
“周老板,我就是个打工的,我不知道你和安总之前什么关系,她给我钱,我替她办事而已!”
“现在后悔了,晚了,你也不打听打听,兴邦城有几个人敢坏我的事,别我不讲情理,你挑一个吧。”
老男人指着我身后的保镖,又指了指金先生,最后指着他身边的矮个男子,让我随便选一个。
只要我能打赢,这件事,一笔勾销。
否则就要留下器官,眼睁睁的看着被炼成魂器。
这三个人中,最好对付的应该是金先生,不过他跳的很,一副跃跃欲试的表情,不停的指着自己。
可能他学过什么功夫,才会如此自信,毕竟他号称赌圣的徒弟,懂一些防身的招式不稀奇。
他的气很弱,是普通人,这就够了。
我也没客气,战战兢兢的指向金先生。
“老板,是不是打赢他,你就放我走,话算话。”
“那是自然,只要你有这个本事!”
老男人哈哈大笑,翘着二郎腿,点起一根雪茄。
金先生摘掉眼镜,一扫之前文弱的气息,活动了一番筋骨,捏着拳头,发出咯咯咯的响声。
“你叫赵炎吧,摇骰的手法不错,就是不知道你的身板,有没有这张椅子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