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零一章 资本家的走狗 (3 / 3)
说:“上海的房地产早在几十年前就被那几个犹太商人搞毁了,他们一直在躺着赚钱。你没有发现吗,上海的房子大多数只租不卖。”
鲁迅说:“你这么一说,好像真是这么回事。”
李谕说:“当年沙逊、哈同等人垄断了大量地皮,但是不出钱开发,而是租给买办,租期30年。买办可以建楼,但是30年后,洋行就会收回地皮,连同上面的建筑。不仅白嫖了大楼,还能让自己隐居幕后。”
鲁迅使劲吸了口烟:“这些人赚起钱来是真的狠啊!”
“你看好哪里的住处了?”李谕问。
“虹口景云里吧,不少文艺界人士住在那儿。”鲁迅说。
“那里不属于租界。”李谕说。
“所以多少便宜一点,”鲁迅说,“但就算这样,也要先交一笔55元的顶费。”
“顶费就是因为上海奇特的房地产市场导致,55元还好,要是租界里,估计最起码几百大洋。”李谕说。
民国时期,上海大部分的房屋由于地皮控制在少数几个大地产商手里,都无法买卖。房屋只能长期租赁,这笔长期租赁的费用就叫顶费。
支付顶费后,房客就获得合同规定年限内的房屋使用权,也可以把房子转租出去,自己做二房东。或者直接把房子转租给别人,问他们收取顶费,这样房屋的支配权就再次转移到了支付顶费的人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