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12 / 15)
嘴中说道:「拍摄「合家欢」,都是自己家的人,你又不是拿出去发行,要什么资金呐?」听了乐敬衣的话,李雪儿笑了起来,连忙解释道:「咳,我这是说哪儿去了!」
接着,认真地对乐敬衣说道:「敬衣呀,是这么回事。我们电视艺术中心呀,最近准备由我自己亲自担任制片人负责拍摄一部反映城市生活的电视连续剧,由于资金不足,我忙着正在四处拉赞助。这不,电视剧马上就要开拍了,却还有一部分资金没有到位,这段时间可把我给急坏了。」
听李雪儿这样说,乐敬衣抬头看了一眼正在与丈母娘白玉雪腻在一起的张黎明,说道:「那你没让黎明帮你想想办法?」
李雪儿道:「跟他说了。他说现在都是市场经济,政府是不会向企业投资的。一句话就把我给打发了。」
这时,一直坐在那里没有说话的倪红霞开口了,「你这部电视连续剧总共需要多少资金呐?」
李雪儿道:「大约200万吧。」
倪红霞说道:「这200万我出了。」
李雪儿如同看见了救星一般,疑问道:「你出了?」
倪红霞道:「对,我出了。」随之,话风一转,说道:「这200万我出是我出,但是,我是有条件的。」
李雪儿一听倪红霞说有条件,大脑立刻清醒了许多,问道:「你要什么条件?」
倪红霞说道:「条件有两个,但是并不苛刻。」
李雪儿道:「那你说出来听听。」
倪红霞道:「第一,这部电视剧投资的200万,我全部出。既然钱是我出的,我自然就是投资方,那么重大的决定都要由我来决定。」
李雪儿笑道:「那是当然了,你是投资人,你不做决定谁来做决定。」
听了李雪儿痛快的决定,倪红霞立刻若有所思地说道:「对这第一个条件,我再附加一个条件。」
李雪儿一听倪红霞还要附加个条件,连忙急切地问道:「附加个什么条件?」
倪红霞则故意卖着关子,「这个附加条件吗……」沉吟了一下,说道:「这个附加条件就是由李雪儿作为投资人的全权代表来决定电视剧的整个拍摄工作。」
听了倪红霞说出的附加条件,李雪儿以为自己听错了,她疑问道:「你说什么?你让我当你的全权代表?」
倪红霞道:「没错。是由你当我的全权代表。」
李雪儿连忙说道:「那怎么行,我怎么能当你的全权代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