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十二章 女儿的男朋友 (1 / 3)

“假如有一天我得了绝症,要死的那种,你还会爱我吗?”

赵梦舒几乎对她每一个追求者,都问过这个问题。

“不管你得了什么病,癌症也好,艾滋也罢,我都会陪在你身边,不离不弃,直到永远。”

“那还用吗,我会尽我所能,就算倾家荡产,也要把你医治好。然后我们快快乐乐的生活。”

“呵,别乱,我不许你得病。”

那些人,答案都很动人。

“这个嘛······”邻居却是偏偏头,“等你真得绝症了再。”

结果,不离不弃的直接把她拉黑;倾家荡产的,连去医院看她都不敢;不许她得病的,转眼间就有了新女朋友;唯有那个什么都没的,为了她童年一个不切实际的理想,付出了自己的生命。

“切,敷衍!”赵梦舒记得自己当时对这个答案相当不满,“连好话都不会,你一辈子单身得了。”

“为什么你这么傻?”

大滴大滴的泪从脸上滑,赵梦舒死死的抱着那黄纸人,再也不愿意松手。

“好奇心害死猫啊。”李闲云懊恼的不行,“我就不该留下来听这个故事,搞得我有一种莫名的罪恶感。”

“那个人生命已经透支干净,就算你不来,他最多也就活十几天。”

“唉,可我不来,他不是还能多活十几天吗?”

“友情提示下,你假期只有12个时,现在已经过去1个时了,你确定还要多愁善感吗?”

“卧槽,你不早提醒我!”

李闲云一步迈出,消失在原地。

······

“笔仙你还在吗?”

鞠滢将手机放下,双眼看着洁白的天花板。

“已经这么久都没动静,应该是不在了。”鞠滢翻个身,将枕头拽了拽,使自己更舒服,“应该是又被人召唤了,起来,他微博粉丝也有几十个了呢。”

这时候,客厅里传来人开门的声音,鞠滢忙走出去,看见老妈正在客厅脱着外套。

“妈,你怎么现在就回来了?”

鞠滢奇道。

“下午公司举行活动,我不是很有兴趣,就先回来了。”老妈笑道,“还没吃饭吧,给你做好吃的。”

在厨房忙活一会,母女俩坐在饭桌上吃饭。

“滢,你在学校,有没有关系比较密切的同学呀?”

吃了一半,老妈突然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