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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少则多 (2 / 3)

“御寒我赞同。”白鸽这人身板儿脆,比较怕冷,但是对于“舒适”他就不敢苟同了。

因为,所有t台上的大牌服装,看起来前卫fasion的一定不舒适。

就像高跟鞋这种东西,纯粹是女人拿钱买罪受。

“李同,你到底想什么?”白鸽懒得和李同这种土鳖绕弯子。

白鸽越听怎么越觉得,这李同和他爸是一个路子。

舒适的衣服一定都丑,都土,比如李同穿的优衣库。

“好了,先不那么多。”李同觉得白鸽这种留过洋的脑子,一时很难洗过来,还是先改造他要紧。

李同大步流星地走进优衣库。

“这件!这件!这件!”

李同迅速从衣服架上取下几件衣服,丢给白鸽,“进去换上!”

“我?”白鸽简直都快疯了,“我这种身份的人,和你一样,穿优衣库?李同,你没病吧?!”

“再废话撤资了!”李同瞪了他一眼。

“我……”白鸽都快哭了。

得得得!

为了仰慕的股价,今天她姑且暂时就忍了吧。

李同挑的是一件棉麻质地的亚麻色衬衫,一件深蓝色的羽绒服,考虑到白鸽那个爱抖骚的性格,李同特意为他挑了一件纯棉的水绿色裤子。

白鸽心不甘情不愿地换好衣服出来。

李同刚觉得眼前一亮,白梦婷就先“哇!”地一声叫出声儿来。

“哇,原来哥你辣么帅啊?!”白梦婷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他哥以前被那些奇装异服包裹着,白家的高颜值基因一点都没能体现。

今天被李同逼着这么一捯饬,换了身清爽的造型,立刻有种日系二次元潮男的感觉!

“嗯?有那么帅?”白鸽不敢相信地低头看了自己一眼。

“嗯!确实很帅!”白梦婷很肯定地点了点头,“哥,早就和你了,别总穿那些乱七八糟的衣服!”

“是吗?”白鸽被白梦婷的也动摇起来,对着镜子仔细打量着自己。

水绿色的裤子,正好凸显了白鸽的长腿;亚麻色的衬衫显得质地温暖良好;轻羽绒又显得整个人很平和容易亲近。

怎么呢?

这一身,用一个流行的词儿概括起来就是——“低调的奢华”。

“美国有位知名设计师,叫作密斯·凡德罗。他有一个观念,我非常赞同,就是less is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