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东北新政 (4 / 4)
,同时调第三镇进东北,驻防吉林,从第二、第四、第五镇抽调步、炮、马队编成混成两协,皆由总督节制调遣。
此外,军队事务关系重大,应另设督练处以扩军政,司法应当分权,另外设立边外练兵大臣一职,专门负责练兵事宜,同时肩负三省剿匪之职,归总督节制,在东北成立讲武堂,培训新军士官,同时又朝廷委派各讲武堂及留曰士官毕业生前往奉天充任教习。
三省地广人稀,须实行养兵于民政策,新军退伍士兵,需留在东北,由总督统一分发土地,战时为兵,耕时为民。退伍士兵集中分派在吉林、黑龙江等边疆地区,稳定边关生产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