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不戒了 (1 / 6)
第七十三章不戒了
所有居住过的城市中,朱霁还是最喜欢波士顿。
即使,那座城市让她失去了父母。
无他,那里至少有她短短前十五年的人生中,所有美好的记忆。
她在美国长到十一岁,因为是独生女,所以作威作福惯了,是个不折不扣的大魔王。
一朝回到爷爷身边,她花了很久才适应爷爷那种老式又严苛的做派。
而等她好不容易了燕平动辄会让人流鼻血的冬天,连口音都带上了点京腔,她又被骤然带到了望夏。
所以朱霁最讨厌望夏。
望夏的夏天,总是会长到秋天仿佛没存在过。
天际线永远很低很低。空气中的水分又极大,衣服紧密地扒在身上,你越想逃离,就越无法挣脱。
有点……太乖了。
朱霁瞟了一眼。
朱霁是那种即使不得理也不饶人的性格,她噎了几秒,于是仰头说:“干嘛偷听我讲电话?”
这种眼睛在女人脸上是灵气,在男性脸上,会让他看起来有一些无辜。
女人穿一身青色旗袍,在古色古香的庭院里,走路就像是晃动的竹影。她很漂亮,尤其是那双眼睛,内眼角浑圆,亮晶晶的,如小鹿一般灵动。
课间的时候,朱霁径直走到了冯立的座位前面。
朱霁说了句我不信,也懒得再装样子早读,从同桌凌乱的书桌斗里又掏出本小说,开始看起来。
那男生也有一双小鹿眼睛。
男生拿着铅笔和橡皮擦,正在整理刚刚英语课的笔记。
所以当在教室里第一次看见冯立的时候,朱霁天然就有一种敌意和不爽。
“我长得很吓人?”坐下来后,朱霁问同桌。
同桌了然地笑了笑:“嗐,冯立啊,他就这样,叫他踩死一只蚂蚁都不敢的。”
只见男生的课桌上,书本依次按科目整整齐齐地摞在右上角,文具也一一放好。男生校服规整,里面的短袖衬衫扣子恨不得扣到最上面一颗。
和梁又橙第一次见面,朱霁就被狠狠拿捏了。
他笔迹简直不像男生的,居然是那种很工整的衡水体,
明知道她就站在他跟前,但男生却始终没有抬头,就这么一直写着字。
朱霁气得要死。
同桌同样没在认真早读,语文书里面还夹着本言情小说。她顺着朱霁的目光看过去,小声说:“你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