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5 / 9)
?”
优优说:“我在这里,你们要不要告诉我的姐姐?”
警察问:“你姐姐在哪儿?”
优优说:“就和我住在一个旅馆里面,她和我姐夫住在七号房间。”
警察说:“七号房是吧,我们会通知他们。”
优优说:“你们能快点去吗?后天我姐要去医院复查,我这里还有二百块钱,麻烦你们给我姐夫带去。”
优优被抓上那辆面包车时,身上所有的衣服口袋都被便衣翻过,她身上还有二百块钱警察已然知道,既然他们没有拿去,就说明这钱的所有权还是属于她的,她还可以自主使用,所以她才敢主动提到这钱,并且相信这钱要是托给警察,大概不会让他们贪了。
审她的警察对视一眼,见这女孩也真是可怜。但他们没有答应优优的要求,警察说:“钱你先留着,什么时候可以让你大姐来了,让她自己来取。”
然后他们就走了。但他们走时脸上的态度,比他们刚进来的时候,显然和蔼了一些。
优优被带到了一个看守所里,关进一个单人的牢房。然后,吃了别人送进来的午饭。
她这时才让思绪走出惊惶和僵滞,开始胡思乱想。先想大姐和姐夫,他们要是知道她惹了这么大的祸端,该作何感想?又想自己的未来,未来的生活将会怎样?想到头疼的时候她突然疑惑:公安局是怎么发现的他们?
优优后来知道,那天晚上最先落网的是阿菊和德子。他俩在优优跑后即与李文海分手,在寻找旅馆的路上被巡逻民警叫住盘问。德子袖口沾有血迹,那是在摘取死者手上的钻戒时落下的证据。再加上他们形迹可疑,稍加质问便神色紧张,于是被巡警带回警局进行调查。警察们将两个人一分开阿菊就先慌了,很快供出了主犯李文海。她向警察们详细描绘了李文海的衣着相貌,以及那辆红色富康。她还交代出她自己的住址,交代完住址后在警察的穷追不舍之下,她又供出了优优。
李文海那天连夜驾车出京,在天津附近的新港被警方捕获。天津公安局根据紧急协查令在新港一家酒店的停车场上,发现了那辆可疑的富康,查获了富康车后备箱里的三百万现金,二十分钟后又抓住了刚刚在这里开了房间,正在洗澡的李文海,时间是在优优被押进公安机关那间办公室并且被铐在椅子上的五分钟前。
李文海的被捕,使案情大白。
优优和阿菊于是被认定无罪,德子过去曾在优优面前夸过李文海如何仗义,这次据说他果然挺身承担了一切,不仅开脱了优优和阿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