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商鞅变法 (2 / 3)

他愿意任命他为高官并裂土分封。

当时,卫公子商鞅(公孙鞅)身在魏国,他年轻时就喜欢赏罚的刑名之学[a],后到魏国做了魏国国相公孙痤的家臣,公孙痤很欣赏他,临终前向魏惠王推荐商鞅,建议魏惠王把魏国的国政都交给商鞅,还言明如果不用商鞅就不要让他出魏国,否则会有后患,但是魏王并没有用商鞅,也未处决他。

商鞅听说秦孝公的”招贤令

“后,便带着魏国李悝所著的《法经》由魏入秦。商鞅到秦国后结交了秦孝公身边的景监以求见孝公,为之陈说强国之策。孝公与商鞅相见三次,商鞅先以帝道、次以王道、终以霸道游说秦孝公,得到了秦孝公的赏识。变法之争公元前359年,秦孝公准备变法,又担心国人非议自己。他召集大臣商议,变法遭到了旧贵族代表甘龙、杜挚等人的反对,商鞅认为如果能使国家强盛,就不必沿袭旧有的法令;如果能够使百姓获得利益,就不必遵循旧的礼制。秦孝公很认同他的观点。但上大夫甘龙和杜挚认为遵循传统的法令规则更利于国家的稳定。商鞅进一步指出,历史上夏商周三代礼法制度也是有差异的,但是也成就了王业,春秋五霸的法律制度也是不一样的,但也都成为了霸主。争辩之后,秦孝公选择支持商鞅,正式决定在秦国实施变法。实施变法颁布

“垦草令”公元前359年,秦孝公命商鞅在秦国颁布《垦草令》,确定了秦国变法的方向。

《垦草令》确立了重农抑商的原则,鼓励开垦土地,发展农业生产,扩大社会总供给。

《垦草令》中为垦荒兴农提出了二十种措施,其中包括地税、商税、徭役、刑罚等制度,以及取消贵族特权,防止官吏贪污、压抑工商、制裁奢侈等内容。

《垦草令》反映了商鞅以

“农战”

“富国强兵”为核心的治国思想,他通过整饬吏治、强化司法、压抑特权等方式,用行政、法律、经济手段让更多的人去开荒种地,专心务农。

第一次变法公元前356年,《垦草令》颁布三年后,秦孝公任命商鞅为左庶长,在秦国国内实施第一次变法。

商鞅在颁布变法令之前,为了取得国民的信任,专门命人把一根10米长的木头立在了首都栎阳(今陕西临潼)的南门,下令说谁能把木头扛到北门就赏赐十两金。

百姓不敢相信有如此好事,一连十多天都没有人来搬动木头。于是商鞅又将赏金提高到五十两金,终于有一个青年将木头移到了北门,然后商鞅就将赏金给了这个青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