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过不去的是自己心里那 (2 / 3)
期水泥,用甲醛超标的墙漆。
甚至我都不知道,他们怎么建起来的这栋,外表看起来一模一样,内部却金玉败絮的十八层楼房。
而这栋楼的价格。
同样比起其他十三栋,自然要便宜很多。
建造工程结束后。
卖房的工作自然就落在了,我们这些售楼人员的肩。
我知道这栋楼迟早会出事。
所以我从来没有介绍任何人,去买这栋楼。
甚至有时候,我还会暗示其他客人,不要说买,就连靠近都不要靠近这栋楼。
可是又有什么用呢?
最后这栋楼。还是住满了人!
还是轰然倒塌!
还是有一百三十四个人,被埋下了下面!
我那时候曾经去现场看过,遍地狼藉,就像是一处人间炼狱。
猩红的鲜花汇成一道小河,径直从我的脚底流过。
我知道,
全完了。
我本可以举报这一切,我本可以阻止被悲剧的发生。
可是我却视而不见,和其他人同流合污。
我是不折不扣的杀人凶手。
我甚至都可以听到那九十个冤魂,在地下对我咆哮怒吼。
这件事后。
我便从涿鹿城,来到了姑苏。
我再也不敢去涿鹿城,也不敢去想这件事。
正是从那开始。
只有吃下安定的我,才可以睡着,才可以放松自己的心绪。
但就像之前说的。
给了我充分后悔的时间,但却没给我后悔的机会。
这件事情发生后的第七天开始。
只是要参与过这件事的人,便开始一个个的死去。
项目负责人在家中吊而死。
施工长直接从小区的另一栋楼跃下,变成了一滩烂泥。
监工、安全员、售楼人员...
一个接着一个用自己的命偿还,所犯下的罪孽。
终于到了七天前。
所有直接参与这栋楼的人,由于各式各样的原因,全部都死去了。
只剩下我一个。
现在它们来了,要来带走我。
这是我应得的,这是我自己造的孽。
正是因为我,不敢说出这件事,才导致这种悲剧。
我真的该死。
也许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