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一 重义奔丧奴仆好 贪财殒命子孙愚 (3 / 9)
之衅。我如今说个争财背本之人,以为逆子贪夫之戒。
明朝万历年间,福建泉州府同安县有个百姓,叫做单龙溪,以经商为业。他不贩别的货物,单在本处收荔枝圆眼,到苏杭发卖。长子单金早丧,遗腹生下一孙,就叫做遗生。次子单玉,是中年所得,与遗生虽是叔侄,年相上下,却如兄弟一般。两个同学读书,不管生意之事。
家中有个义男,叫做百顺,写得一笔好字,打得一手好算,龙溪见他聪明,时常带在身边服事,又相帮做生意。
百顺走过一两遭,就与**湖一般惯熟。为人又信实,说一是一,说二是二,所以行家店户,没有一个不抬举他。龙溪不在面前,一般与他同起同坐。又替他取个表德,叫做顺之。
做到后来,反厌龙溪古板,喜他活动。龙溪脱不去的货,他脱得去;龙溪讨不起的帐,他讨得起。龙溪见他结得人缘,就把脱货讨帐之事,索性教他经手,自己只管总数。
就有人在背后劝百顺,教他聚些银子,赎身出去自做人家。
百顺回他道:“我前世欠人之债,所以今世为人之奴,拚得替他劳碌一生,偿还清了,来世才得出头;若还鬼头鬼脑偷他的财物,赎身出去自做人家,是债上加债了,那一世还得清洁?或者家主严厉,自己苦不过,要想脱身,也还有些道理;我家主仆犹如父子一般,他不曾以寇仇待我,我怎忍以土芥视他?”那劝的人听了,反觉得自家不是,一发敬重他。
却说龙溪年近六旬,妻已物故,自知风烛草霜,将来日子有限,欲待丢了生意不做,又怕帐目难讨,只得把本钱收起三分之二,瞒了家人掘个地窖,埋在土中,要待单玉与遗生略知世务,就取出来分与他。只将一分客本贩货往来,答应主顾,要渐渐刮起陈帐,回家养老。
谁想经纪铺户规矩做定了,毕竟要一帐搭一帐,后货到了,前帐才还,后货不到,前帐只管扣住,龙溪的生意再歇不得手。
他平日待百顺的情分与亲子无异,一样穿衣,一般吃饭,见他有些病痛,恨不得把身子替他。只想到银子上面,就要分个彼此,子孙毕竟是子孙,奴仆毕竟是奴仆。
心上思量道:“我的生意一向是他经手,倘若我早晚之间有些不测,那人头上的帐目总在他手里,万一收了去,在我儿孙面前多的说少,有的说无,教他那里去查帐?不如趁我生前,把儿孙领出来认一认主顾,省得我死之后,众人不相识,就有银子也不肯还他。”算计定了,到第二次回家,收完了货,就分付百顺道:“一向的生意都是你跟去做,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