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刑法课(二十五) (12 / 12)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种东西。 注5:刑法222条:犯前条(221条强制性交罪)之罪而有下列情形之 一者,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一、二人以上共同犯之者。 二、对未满十四岁之男女犯之者。 三、对精神、身体障碍或其他心智缺陷之人犯之者。 四、以药剂犯之者。 五、对被害人施以凌虐者。 六、利用驾驶供公众或不特定人运输之交通工具之机会犯之者。 七、侵入住宅或有人居住之建筑物、船舰或隐匿其内犯之者。 八、携带凶器犯之者。 前项之未遂犯罚之。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