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旷野(9) (3 / 5)
便是部最强壮的猎人,论喝酒都比不过他。
李旭笑了笑,不敢应声。那天晚上惊艳后醉倒,是他平生最尴尬的一件事情。特别是在一个少女睡着时荒而逃的举动,每次想起来都觉得惭愧异常。
在别人面前失了风头,找一个比自己弱的人扯平是女孩子常有的心理。蓝衫少女没意识到自己是在欺负人,眉头微皱,继续奚道:“喝完了酒还不会走路,身体比死骆驼还重!”
李旭的脸再次红到了耳朵根儿,到了这个时候,他才明白当天是少女把自己搀扶回了帐篷。这样一来,自己当晚的行为岂不更是过分?据这几天从张三等人口中打探到的底细,如果胡人女子夜晚钻进了你的帐篷,你不做任何事情,她们非但不怪,还会对你表示尊敬。但荒而逃者能不能赢得尊敬,过去没有人这么干过,所以张老三等人也不知道。
“酒乃豪杰之伴,能饮也是好的。竹林七贤若无酒,也不会写出那么妙的文章!”美貌妇人笑着开口,替李旭解围。
竹林七贤是谁,蓝衫少女不知道。见晴姨为李旭话,认定七贤都是汉人中的大英雄。狠狠瞪了他一眼,不再找茬。
美貌少妇历尽风霜,对这些年青人的心思看得非常透。善意地笑了笑,请李旭和徐大眼先静坐稍待。然后拉着两个少女到旁边另一个帐篷去量衣服尺寸。一会儿功夫,三个女子有有笑地走回,彼此间如同胞姐妹般亲密。
徐大眼和李旭出门把蜀锦扛进毡包,依照少妇的吩咐裁了六块。三个女子每人两块,谁也不比别人少。待两个少女开始用银铃付账的时候,晴姨的惊诧地瞪圆眼睛,不由自主地问道:“蜀锦在中原很贵么?大隋朝治下竟疲敝如此?”
“不,不是很贵的!”李旭如同作贼被人当场抓住般羞愧得无地自容。他的本意是给三个女子算半价。话没等出口就被两个少女堵了回去。如今把银铃已经拿到手里了,想更改价格都已经来不及。
“哈,原来你在奇货可居!”蓝衫少女终于用对了一个中原成语,瞪着眼睛向李旭喝道:“晴姨还你是个正人君子,原来你只是表面上老实。,你赚了我们两倍还是三倍的好处?是不是一直打算这么赚下去?”
非但李旭,徐大眼的脸也红到了脚后跟儿。利用霫人对蜀锦价格不了解的机会大换银子,这主意完全出自他一人之手。按中原的银子与铜钱的比价,他与李旭卖的蜀锦利润足有十几倍。少女以三倍涨价者为恶棍,若是知道面前两个人赚了那么多,岂不当场要把李旭捏死?
徐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