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24节 (2 / 4)

可我就只是顺从着本能的意识,捡起了它,一如之前简单机械却又义无反顾地爬向那根钎子一般。钎子已经永远都拿不到手,瓷片是最后的稻草。不管如何痛楚,遭受哪样重击,我都始终将它握在手里,埋在胸前。

苦苦地等待着时机,直到马所长的出现。

我的运气好,闯波儿被警察及时送到了医院,没有死。

闯波儿运气也好,我也被警察及时送到了医院,也没有死。

不过,我们都坐了牢。

一个子女离婚之后,父母都会羞愧到不敢出门,几欲自绝于天下的年代;一个在大街上裸体出现还叫做耍流氓或者神经病,而不是行为艺术的年代;一个仁义已失,廉耻尚存的年代。

我坐了牢。

这对于我的家庭,以及我本人一生的改变与冲击,可想而知。

那天的事情太大,知情人又太多,不可能不在这个小镇上迅速传开。

所以,从第二天开始,九镇方圆所有的流子们都听到了那个伴随我至今的名字——义色。

这其中,也有几个人深深地记住了这两个字。

在这件事情过后没有多长时间,九镇又发生了一件不为大众所知,却值得一说的事情。

我们这边在建国前,就已经是出了名盛产土匪的大本营,凶名赫赫,举国皆知,历朝历代,从未平定。直到建国之后,政府派拿着钢枪大炮的正规军来剿匪,才算平息了一方祸事。

当年有句流传在民间的谚语叫做“天见陈平,日月不明;地见陈平,寸草不生;水见陈平,混浊不清;人见陈平,九死一生。”

陈平就是建国前,方圆几百公里地土匪当中一位绝对的大哥。由于我们这边盛产竹子,所以这位阎王曾经发明过一种酷刑:

用前端削薄的竹筒筐住人的眼窝,对着后面用力一拍,眼珠就会顺着竹筒滚落下来,名为“猴摘桃”。

就在我入狱之后两个多月的某天深夜,闯波儿的直系下属,参与了茶馆打斗的一个姓陈的年轻人。平时就喜欢在人前吹嘘与我火拼当晚自己是多么勇猛,又下了如何如何的重手。

在某天嫖娼喝酒之后,回家的路上,被一个蒙面人用这种来自土匪的,很多年没有出现在了九镇的手法挖掉了一只眼睛。

干净利落,迄今为迷。

同样,差不多就是在上面事件发生的那段时间中的某一天,狱中的我却因为一个偶然的事件认识了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