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1 关于来到精神病院的原因 (4 / 5)

罪了,但是不对。”

“怎么?”

“调查的怎么样?”

后来进来的警察说:“张顺,三十岁,一家小公司的小职员。

脾气温和,很少与人交恶,和被害人没有任何交际。

我搞不懂的是,他的枪法为什么那么好,正中太阳穴,一枪致命。

练过?”

最后一句话是看着我说的,我连忙点头。

只要能让我坐牢,怎么说都可以。

沈警察拍拍旁边的椅子说:“坐。”

后来进来的警察继续翻手里的纸说:“你没有练过枪法,一枪致命也可以理解成巧合。

我好奇的是,你从哪里弄到了一把枪。

还有……你为什么那么急着承认自己练过枪法?”

“枪是我捡的,人是我杀的,现场不是有很多目击者吗?

你们不相信那么多双眼睛看到的事情吗?”

两名警察相互看看对方,沈警察耸耸肩说:“就是这样,他肯认罪,但是是在目击者进来之后。

不,准确的说是看到目击者的背影之后。”

“目击者?

我去查查。”

沈警察起身说:“今天就这样吧。”

然后我被带到了拘留所,那是一个不大的单间,不过我很满意。

因为我现在需要的正是一个不大,有安全感的独立的空间。

直到饭点,拘留所的警察开始发放饭菜的时候,我才知道噩梦并没有结束。

那个警察的头顶有两根肉色的触角,他们有一米左右,在警察的周围摆动。

在警察走到牢房门口的时候,他头顶的触手穿过铁栏杆,像我伸过来。

我不由自主的退到牢房的角落,还好触手的长度有限,它只能冲着我飞舞,始终碰不到我。

这里已经不安全了!但是我不敢说什么,更不敢有任何动作,生怕哪点引起触手的主人不满。

第二天清早,我再次被带到了审讯室。

对面坐着的还是前一天的沈警察。

确定沈警察没有异样的地方之后,我鼓起勇气说:“我有罪,求你把我关起来吧!”

沈警察:“你的情绪很激动。”

我连忙说:“不,我没有激动。

人真是我杀的,真的是我。”

沈警察:“好,你回答我你个问题。

你的枪真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