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凝”。 (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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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被叶淑婉救过来一次,她的看管就严一次。
成婚的前一个晚上,她给她穿好嫁衣,灌了药,扔在薪柴司暗无天日的仓库里。
她不知道黎臻是怎么进来的。
黑暗里她勉强看到,他的身上是太监的装束。
乔装打扮,小心翼翼,费了心思,冒了风险。
他把她抱在怀里,叫她“阿凝”。
她的眼泪才终于流了下来。
那时的黎臻刚刚考取功名,是宦海风浪里的一叶扁舟。
冒禁入宫,是万死之罪。
他还是来救她了。
他要带她远走高飞,她却摇头。
那时候的少男少女,没有远走高飞的能力。
还没出皇城,就会被抓回来。
后果截然不同。
她不过是再被换上嫁衣、绑缚手脚、塞进红轿。
他却要被千刀万剐,株连九族。
他刚刚被调到礼部,马上要去出使西羌,若能平定西南十二族的叛乱,定能平步青云,前途无量。
她不能让一个意气风发的少年,沦为一个东躲西藏的逃犯。
他们在黑暗里紧紧相拥,第一次,她吻上了他的嘴唇。
沉凝饱尝人事的很多年以后,她才回忆起,当时叶淑婉给她灌的药,不仅能让她虚弱无力,应该还有催情的成分。
待她第二天嫁人,半推半就地上了床。
这事就算成了。
同样是沉凝饱尝人事的很多年以后,她唯一需要感谢叶淑婉的,就是那碗成分不明的药。若不是那碗药,她不会拥有人生中唯一一段值得怀念的交合。
她是主动的。
她吻住他,用舌尖勾住他的灵魂。
一勾,就是十年。
以至于从皇宫出来,坐在马车里返回府邸的时候,黎臻还在回味那个吻。
这一次他很失败。
他恣意地羞辱和凌虐沉凝,他让她丢盔弃甲。
他却连自己的腰带都没有解开。
鼓胀难忍,在颠簸的马车里,他伸进手去。
他闭着眼睛,回忆十年前的吻。
回忆她一点一点褪去衣衫,缠上自己的身体。
他们相拥,相吻,相互抚慰和发泄。
他们在黑暗的柴房里呢喃。
“喜欢什么姿势?”
“我喜欢能看见你的姿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