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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吧也提供卡拉ok的功能。带了点故意,燕飞很快选好了他要唱的歌。在旋律响起的瞬间,燕飞走到了唱台的中央。他穿了条灰色的布裤子,件不够白净的t恤外是件黑色的薄外衣,还有双大拇指都快露出来的破球鞋。单看他的衣著,实在是土得掉渣。可看到燕飞的脸,所有人都无法把这张脸和他的衣著搭配在起。

把自己收拾地乾乾净净的燕飞,过长的头发遮住了他的眉毛,双眼皮的大眼睛里充满了自信。不能单纯的用漂亮或者英俊来形容的脸庞此时看上去却是令人眼难忘。当音乐响起的时候,何润江眼瞳微微扩张,很快,他听到了对方的歌声。

(24鲜币)彼时彼时:第十二章

——this ain’t a song for theed

——he faithdeparted

……

——it’s my life

——it’s now or never

——i ain’t gonna live forever

不知道谁打亮了唱台的灯光,灯光下,位穿著和气质完全不搭的青年手握话筒,没有半点拘谨地对著场下零零星星的观众唱起了首英文老歌——“it’s my life”。他没有原唱的那种嘶哑的嗓音,但是却独具韵味。时间,唱台变成了他的主场,他好像就是这首歌的原唱,随著音乐唱出随心所欲地掌握自己生活的自信。

青年沉浸在了这首歌里,而听他唱歌的人们也同样被他感染了。何润江忘了抽烟,他愣愣地看著台上尽情演唱又彷佛是在尽情发泄的年轻人,好像看到了另个也同样曾在这个唱台上用这首歌来表达内心的男人。那时候,他们只是单纯地欣赏那个男人的歌喉和展现出的、别人很难比肩的个人魅力,却从未想过,男人每次唱这首歌时所表达的内心深处最压抑的渴望,直到年後男人以自杀结束自己的生命,他们才恍然男人那时候是以怎样的心情来唱这首歌。

唱台上的那位容貌青涩的大学生和男人没有处相像的地方,比起男人的俊美,这位名叫燕飞的学生只能算得上比较好看,可是此时此刻,何润江却觉得燕飞被那个男人附身了。尽管,燕飞的歌喉和那个男人的嗓音截然不同。何润江记不清那个男人唱这首歌时的动作、姿态,但永远不会忘记那个男人唱这首歌时的魅力与眼神。何润江的视线恍惚,面前,这位年轻人双手握著话筒,眸光坚定,大声宣告自己对自己人生的掌控。

“it’s my lif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