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得一个筋斗一个筋斗地翻 (3 / 5)
…这保定府中又有谁能在半年时间赚这么多钱。等到书出完,我且将家里的宅子翻新一下,再买他几百亩地……对了,再娶一房小妾。”
林老板两眼全是金光,喉头上下涌动,再没有昨日“读书人偷书不算偷”,低头读《论语正义》时的文采风流。
在屋里狂笑了半天,他又突然想起出一本书怎么这也得四万字,可自己手头的稿子也不过区区十来页,剩余部分还得去向苏木讨要。
苏木那边肯定是会开出价钱来的,搞不好还会敲自己竹杠。
不过不要紧,苏小官不是说得明白吗,他也是第一次写文,肯定不知道市面上一个好作者的价码。
再说,读书人的脾性我也明白得很,君子不言利,四书五经、科举仕途在是正道,一说起钱好像就有辱圣人之道似的。
我当初不也是这样,屡试不中之后,为了生计,这才做了商贾,这才体会的金银的好处。若是当年不走出这一步,又如何能知道富家翁的滋味是如此美妙。
如果苏木也是这样的书呆子,随便打发他几两银子就是了。
他一个名教中人还能同我斤斤计较,锱铢必究,丢了读书人体面不成?
正狂笑中,林老板突然想起苏木昨天离开书坊时说过的那句话:“其实,我来老先生这里是因为你同我恩师有旧。其实,这保定城的书坊还是很多的。”
立即就像被踩了尾巴的猫一般跳了起来,叫了声:“糟糕,我倒是忘记了这点。大凡一般人作文都会留有底稿,出门买东西还讲究货比三家,如果苏木还去过其他书坊,那就麻烦了。别人也不是瞎子,这书稿只需看上一眼,自然能识得其中妙处,定会开出价钱来。若是人家给个十两银子,看苏木这沦落潦倒的穿戴,也是个急用钱的,未必不会应允下来。”
于是,林老板立即穿好衣裳,赶过去苏木留下的地址,这才知道苏木原来是苏家大房的少爷,乃是本县大大有名的呆子。
对于苏木呆傻的传说,林老板自然是嗤之以鼻,大家族中的争夺一向龌龊,什么样的流言没有,好端端一个人被人说成傻子也不希奇。
再说,苏木写得如此好一本小说,会是傻子吗?
听说苏木不在,就问了地头,过来了。
可等坐下喝了两口茶水,林老板却不知道该如何开这个口。他急欲知道苏木昨天在离开自己家书坊之后,是否还去过其他书店,却又怕提醒了这个书生;又想问苏木愿不愿意将稿子卖给自己,让苏木以为他有求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