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 (4 / 4)
”采少量的煤情有可原,因为当时火车头需要烧煤,可谓“与铁路有关”。进一步,与铁路“无关”的煤也要开采;再进一步,所有的矿,都要开采。最后,任何一项商业工业,皆想尝试。
和这些特权比较起来,合同所规定的减收俄国货进口税三分之一,真是微乎其微了。值百抽五,减去三分之一,然而聪明的俄国人,连这百分之三点三的进口税,也不肯缴纳。方法是在“条例”中规定,铁路沿线各车站一概免税。(合同之中,原说中国得在铁路线的两端设关抽税,于是这两端的关也变成有名无实。)
为了造铁路而必须运入中国的器材,当然堂而皇之大模大样地搬进来,进口税分文不缴。
铁路的全部收入,如运货、搭客、开矿、兼营工商业,一慨于中国政府无干,不仅绝不“分肥”而也不纳任何税捐。
中国政府所能希望获得的,只有两项收入。第一、铁路开始建筑之时,一次由公司缴付中国五百万元。第二、三十六年以后,中国可以依照公司当时资产实值,备款购买这铁路全部,或于八十年以后无偿接收
结果,所谓五百万元,公司抵死赖账,对中国分文不付。而所谓备款购买,在事实上被日本以“满洲国”的名义出钱买了去。所谓八十年期满无偿接收,也成了空话。
《细说清朝》一二七、瓜分前奏
俄国在中国东北窃取庞大利权,而且一度伸展它的魔爪及于朝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