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章 (4 / 4)
特派钦差全权公使大臣,英国所属等处将军,世袭男爵濮鼎查”。(其实濮鼎查并非男爵,只是一个武士阶级的爵士,是翻译的人弄错了。)
这《南京条约》在我们中国人看来,是对外关系历史上第一次不平等条约;在英国人看来,却是“以条约形式确定了民族平等”的文件。英国不再被视作朝贡藩邦,而且加了一个“大”字,叫做“大英”,以与“大清”平行。条约原文遇到“大英”两字,也正如“大清”两字一样,抬头另起一行,高出一格书写。遇到“大清大皇帝”及“大英伊尔兰君主”,均高出两格书写。
条约一共写了四份,中、英文各有正副两份。在中文的两份上,耆英与伊里布的名字放在前面;在英文的两份上,濮鼎查的名字放在前面。
条文中特别规定:英国驻中国之总管大员与中国大臣,无论京内、京外者,有文书往来用“照会”字样,英国属员用申陈字样,大臣批准用“札行”字样。两国属员往来,皆用平行照会。
从此,像义律之一再被迫向地方官上禀帖,而且常常要经由公行商人转递的事,不会再有。
但是,区区的英国领事官,也取得了与中国各省督抚大员互行照会的资格。英国人自己承认,在中国以外的任何一个国家,英国领事是没有如此崇高的地位的。
就条约的内容,这《南京条约》是不折不扣的不平等条约。中国割一个香港给英国,英国割了什幺岛给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