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4 / 4)
第二次亲征噶尔丹之时,他留京“居守”,处理各部院的奏章,尚无错失。
康熙在康熙四十六年(1707年)到宁夏去(第三次亲征噶尔丹),胤礽又居守一次。这一次,为了几件小事,触怒了康熙。哪几件小事呢?(一)动手打了平郡王讷尔素、见勒海善、镇国公普奇。(这几人是否该打,待考。)(二)夺了蒙古人进贡的马。(三)放纵奶妈的丈夫、内务府总管凌普勒索包衣下人(但这凌普是康熙自己任命为内务府总管的)。
次年,康熙四十七年(1708年),康熙在八月间出去行围(打猎),中途皇十八子胤祄【xie】生病,滞留在拜昂阿,康熙回銮去看这八岁小儿的病,太子胤礽也去看。康熙说,胤礽毫不关心弟弟的病,而且“每夜逼近布城(皇帝帐篷),裂缝窃视”。康熙又说:“朕不卜今日被鸩,明日遇害,昼夜戒慎不宁”。(其实,胤礽窃视,未尝不是关心父亲康熙是否忧戚过度;至于胤祄的生死,康熙自己也说过:“区区稚子,有何关系?”)
康熙四十七年九月,康熙在布尔哈苏台继续“行围”,太子胤礽与皇长子胤禔【zhi】均在身边。这月十六日,康熙召集王、大臣,宣布太子的罪状,边哭边说,说完自己倒在地上,当场把胤礽废了,交给胤禔看管。
太子的罪状,除了上述的几件小事之外,是图谋为索额图报仇。
索额图是五年以前(康熙四十二年五月),以“妄行议论国事”的罪名,被康熙逮捕的,不久便死在牢里。